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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协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常务理事会会议

2017-01-04 03:57

近日,依据《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辽宁省注协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十三次常务理事会议。

会议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选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要求,在与会常务理事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经过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8名同志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辽宁代表,其中4名同志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经与会代表的研究和讨论,会议原则同意了《辽宁省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手册范例(讨论稿)》,同意了秘书处提交理事会批准组建“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公共关系委员会”和“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专家委员会”,以及《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公共关系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讨论稿)》。

(辽宁省注协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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