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第十一期、第十二期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6-09-11 15:57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1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工作的通知》(会协〔2026〕13号)的工作安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将启动2026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以下简称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第十一期、第十二期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将于10月10日—14日举办,10月9日报到,10月15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三)培训主题。第十一期培训主题为“ESG及数字经济相关业务”,第十二期培训主题为“司法鉴证及破产管理”。
(四)培训对象。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含权益合伙人、授薪合伙人及同等级别人员)。
(五)培训人数。每期100人,报满为止。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流程。
1.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组织本所人员申请报名,并登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继续教育(执业)”——“高端人才”——“合伙人培训班报名”——“新建”栏中统一录入本所申请报名人员信息。每人限报一期。
2.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协)在系统中“合伙人培训班报名审核”栏中对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提交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点击“通过”提交至中注协,审核不通过的点击“驳回”,由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重新填报。
3.中注协在系统中复核省级注协审核通过的名单,并确认最终参加第十一期、第十二期培训的人员名单。
(二)报名时间安排。
事务所报名时间:9月14日10:00开始至报满截止。
省级注协在系统中审核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18日。如果某期班报名人数不足100人,中注协将视情况按照前述流程组织开展补报名。
三、费用安排
中注协承担培训费,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部虞凤贤,010-88250181,yufengxian@cicpa.org.cn;
系统技术支持:刘浩然,010-88250338。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教务一部王欣,021-39768110,wx202@snai.edu。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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