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提示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 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2026-06-10 16:16
近年来,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要求日益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规定接受委托为客户办理买卖不动产,代管资金、证券或者其他资产,代管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为成立、运营企业筹措资金以及代理买卖经营性实体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履行规定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2025年9月,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财会〔2025〕2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进行了指导和规范。中注协提醒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洗钱风险管理,对照《办法》要求,对本所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会计师事务所应将反洗钱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风险导向,定期识别和评估面临的洗钱风险,根据其经营地区、业务规模、客户结构、交付渠道及洗钱风险状况,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健全与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在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环节,增加对洗钱风险的评估要素,与客户就涉及特定业务建立业务关系的,结合客户特征和委托事项的性质、洗钱风险状况,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建立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可疑交易监测机制,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其资金或其他资产、其委托业务或拟开展的委托业务涉嫌洗钱等犯罪活动时,按照规定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反洗钱培训制度,将反洗钱知识纳入继续教育和员工入职培训内容,提高其风险意识,确保从业人员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反洗钱工作信息等严格保密,除非法律法规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建立相应的文档保存机制,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业务记录,保存期限自业务关系结束后不得少于10年。
中注协及各省级注协将在财政部门、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开展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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