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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进展和做法
—国富浩华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实践

2011-01-24 08:47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精神,我所于1016日召开了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大会,全票通过《国富浩华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协议》,选举产生了80名合伙人,标志着我所转制工作圆满完成。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为契机,以创建“业内认可、社会信赖、让党放心的民族品牌事务所”为动力,以构建事务所发展新机制为目标,以调动合伙人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标志,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广泛宣传,充分酝酿,确保转制工作按期完成。

二、转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全体执业人员积极性、创建新机制为核心,尊重历史、面向未来、平衡利益、稳步推进。

三、转制目标

(一)建立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有机统一的事务所考核分配体系,实现事务所分配的公平合理。

(二)建立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实行事务所的一体化管理,增强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

(三)建立科学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增强事务所的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推进事务所的发展壮大。

(四)以会计师事务所为平台,壮大“一体化”管理的相关专业公司,实现事务所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四、转制过程

今年35日,在我所召开的一届二次董事会上,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89日至11日,我所召开董事会、党委联席会议,对推进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进行研讨和动员,成立转制工作组,要求在10月底前完成向主管财政机关上报转制材料,11月底前完成工商登记及相关部门报备和换证。820日,王军副部长在我所创先争优活动简报上做出批示,要求我们扎实抓好转制工作,走出一条新路来。

8月中旬以来,转制工作组经过“两下两上”征求意见、召集所职能部门和有关各方集中讨论,五易其稿,形成《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转制方案征求意见稿》)。910日,我所董事会、党委对《转制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修改,形成《转制方案征求意见稿》第六稿。921日,我所召开临时董事会,研讨《转制方案征求意见稿》。928日,我所再次召开董事会,讨论并通过《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方案》,决定1016日召开股东大会。

1016上午,我所召开股东大会,全票通过《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方案》。1016日下午,我所召开合伙制事务所创立大会,全票通过《合伙协议》,选举产生了首批合伙人和10名管理合伙人,杨剑涛当选首席合伙人。

五、转制后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的名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

(三)合伙出资:2700万元

(四)合伙人数量:80

(五)首席合伙人:杨剑涛

六、转制后事务所的内部治理

转制后事务所建立以合伙人为主体的内部治理及运作机制,合伙人按照专长进行职责分工,事务所事务由合伙人分工实施并承担责任。合伙人会议是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下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是事务所的决策机构。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10名管理合伙人组成。其中,首席合伙人是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品牌建设、战略管理、高端业务开发及国际业务等;技术合伙人主要负责事务所专业标准建设、教育培训、风险管理和质量复核等;行政合伙人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考核与薪酬、信息化、后勤服务等。区域合伙人主要负责某一区域的市场开发管理、服务项目承接、委派和业务报告签发等工作。

七、转制后事务所的运作模式

按照《合伙协议》,转制后事务所在市场、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建立完整、统一的管理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将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对业务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实行全面预算管理。事务所全部业务收入款项存入总部指定的收入专户,由总部直接控制,并根据考核情况由总部进行统一分配。

我所将工作分工,继续细化、深化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以转制成功为新的起点,努力提高国富浩华整体发展合力,增强专业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国富浩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国富浩华打造成为业内认同、社会信赖、让党放心的民族品牌事务所,为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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