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注协积极研讨新形势下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2011-06-07 02:58
2011年5月11日,河南省注协针对事务所关注的行业执业责任保险问题召开研讨会。来自中瑞岳华河南分所、亚太集团、河南华勤、河南立信兴豫等十余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共二十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议由河南注协副秘书长崔延铮主持。
研讨会上,与会代表纷纷发言,为行业献计献策,意见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项:第一,应实行有弹性、分级差的保险费率。建议保险公司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和拥有的注册会计师的数量分别收取分级差的基础保费,在此基础上,再根据责任事故的历史损失资料及索赔处理情况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事务所进行资信分级,针对不同等级实行浮动保险费率及保险限额;第二,应建立超额责任保单制度。对于有良好执业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可以购买按照较低的基本保险费率计算的保单。有不良记录的会计师事务所建议购买很小金额的此类保单,超过上述责任保险额度的,必须购买超额责任保单,保险费率高于基本保险费率,并依级差递增;第三,针对新业务领域的扩展,建议扩大投保的范围,对审计过失行为应做明确的解释,以便明确哪些行为属于执业保险的范畴;第四,由于故意和过失是当事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有时很难区分,建议应进一步界定“过失”、“疏忽”、“故意”等概念,并对“过失”行为按照损害程度划分若干等级,以此作为赔付依据。
崔副秘书长表示,注册会计师行业性质和特点决定了行业的高风险性,执业责任保险有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会计师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便于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跟踪管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和加强管理的意见。会后省注协与各事务所要进一步加强对执业责任保险的研究,使执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