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注协召开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研讨会
2011-01-11 10:09
近日,云南省注协召开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研讨会,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行业党委书记、协会会长胡芩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财政厅会计处、监督检查处负责人,来自全省4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和协会工作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会议。
胡芩菩要求,云南的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进行转制。为有效应对和化解转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做好几项工作。一是事务所管理层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中注协的最新规定,积极借鉴大型所转制的经验和做法,依法依规拟定转制方案,稳定有序地推进转制工作。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及时加强对事务所转制的支持力度和工作指导,适时帮助事务所妥善解决转制中遇到的问题。二是转制前事务所的股东和管理层要以包容之心、大肚之怀,妥善处置原有事务所的留存收益和职业风险金等财务事项,兼顾各方利益。三是恰当选择和寻觅新的合伙人。转制后的事务所,是一个全新的组织,它的美好未来完全依赖于新设合伙人的相互信任、共同努力和励精图志,如果合伙人之间缺乏共同的理想、追求和奋斗目标,没有基于善良而持续趋同的做人做事之道,那么这个新设事务所就会因此先天不足,还如何谈发展壮大。
胡芩菩强调,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制转制为合伙制,不仅意味着因组织形式的改变而导致事务所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的变化,更是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经营理念、管理思想和管理方式的改变。涉及到合伙人、管理层的变更,涉及到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面临转制带来的种种阵痛,会碰到以前不曾遇到甚至是不曾听说的困难和问题,可以说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第二次革命。机遇与风险是双刃箭,要有美好的前途,就要承受脱胎换骨的阵痛,就要勇于担当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
SUO克明秘书长要求各事务所要在充分借鉴已转制事务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合伙制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稳步推进事务所转制工作。在转制过程中注意好几个环节,一要通过股东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并形成转制决议;二要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结合事务所实际,认真制定转制方案、章程、合伙人协议等;三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研究出现的新问题,探索事务所“专业化发展、规范化经营、一体化管理”的新路子,既适应转制需要又不影响事务所综合发展做大做强,使二者相得益彰。
(云南省注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