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专题回放>第二届京交会>媒体报道

《香港大公报》:京交会会计服务板块系列报道四:CEPA十年 两地会计业融合发展

2013-06-03 10:08

来源:香港大公报 2013-05-30

 

今年是《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称CEPA)签署十周年。会计服务业作为香港“三大”专业服务业之一,在CEPA实施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CEPA实施后,内地与香港会计业兼容并包,融合发展,携手共赢。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大厦是中注协驻香港联络处的所在地。3年前,中注协在香港成立了第一个海外会员服务机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服务有限公司。其主要职责是在香港代理协会会员服务职能,包括会员入会申请、注册、年检、继续教育等,并承办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香港考区)有关工作。目前,中注协在香港地区的非执业会员已经发展到149人。“中注协驻港联络处的设立既有利于加强内地与香港会计界的合作,推动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和国际化发展,又有利于中注协更好地履行为在港会员服务的职能。”陈毓圭介绍。

 

CEPA签署 两地会计业发展的新起点

“内地与香港会计师行业的合作交流也不断取得新突破,即考试标准趋同,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陈毓圭告诉记者,自2003CEPA签署以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就同香港会计师公会就两会考试科目豁免进行商谈。200710月两会签署了《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项目备忘录》,以资金支持鼓励各自会员取得对方的会员资格。2012年,CEPA补充协议签订以来,香港会计专业人士参加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已豁免4科。

CEPA实施以来,政府为香港会计专业人士在内地执业和发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和实惠,包括对参加内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者实行“国民待遇”,其报名条件、考试试题、免试政策、证书登记等,均采用与内地一致的标准。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到内地临时执行业务许可证的有效期也从此前半年延长到一年,之后又逐步延长到五年。

2006年,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计划用十年左右的时间,为中注协培养约1500名具有香港会计师专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交流合作中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据悉,截至目前,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会员培训与后续教育、人才培养、准则等效、行业监管、国际事务沟通等行业发展的多个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

 

准则等效 接轨国际

“尤其是内地会计审计标准与职业道德标准建设方面,我们首先与香港进行等效认同,香港对中国内地审计标准的认同在国际社会上带了好头,起了很好的带动作用。”陈毓圭举例说明。

据介绍,自1995年内地开始制定审计准则以来,在整个准则制定进程中,中注协一直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及香港同行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1995年,成立了独立审计准则外方及港澳台专家咨询组,为中国审计准则的研究制定提供咨询服务,其成员大多数是来自香港会计师公会及国际会计公司的香港专家。十多年来,咨询组的香港专家从对准则项目的可行性,准则的制定计划、方法、程序等提出咨询意见,到对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论证及比较研究,为中国审计准则的制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06年以来,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开展了关于内地与香港审计准则等效认同的谈判工作, 2007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地审计准则的等效互认。201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审计准则持续等效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内地审计准则与明晰化后的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 2011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在香港签署执业道德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内地与香港职业道德守则实现等效。

财政部副部长、中注协会长李勇表示,审计准则等效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内地与香港审计准则实现持续等效,有利于促进两地资本市场的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提高国际化水平,推动两地会计行业的共同繁荣。

 

“兄弟般的关系 相互倚重”

谈到香港与内地会计业的发展时,陈毓圭用了两个词来形容。“首先是窗口,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发展高端服务业、现代服务业这条道路,对内地注册会计师行业乃至于内地的经济转型有重要借鉴作用。尤其在内地执业准则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香港作为窗口有很多意义”。

“两地会计业的发展犹如兄弟般的关系,很融洽、很亲切。在国际组织里面,我们协调认识和立场,相互倚重、互相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会一如既往地重视内地和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倚重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经验,倚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带动内地金融和会计发展的作用。”陈毓圭说。

中注协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126月签署了两会国际事务沟通与合作备忘录,商定进一步加强在国际事务方面的交流和协作,增强中国在国际会计行业的整体影响力。(本报记者李锐北京报道)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