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报》:修订完善审计准则 着力提升执业质量
2010-02-05 01:12
修订完善审计准则 着力提升执业质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面修订审计准则发布38项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来源:2010年2月5日 中国会计报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自2006年正式发布以来,经过3年的贯彻实施,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由于当前审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困难。同时,审计准则也需要和国际准则持续全面趋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从2009年初开始,即着手研究并启动中国审计准则的修订工作。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此为契机,深入查找问题,加快修订工作进程,截至2010年1月27日,已全部完成38项审计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先后分四批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顺应时代趋势,加快完善审计准则体系
实现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既是中国经济和中国会计业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我国作为G20成员国和IFAC成员组织的应尽义务。2006年,我们实现了中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出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需要,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倡导各国采用全球统一标准,对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当前的形势发展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准则趋同主张,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最新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准则,以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审计环境的变化,在关联方交易审计、公允价值审计、集团审计、重要性水平、管理层声明、利用专家工作、函证程序、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沟通等领域,我国审计实务中出现了一些新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加以研究,完善相关审计准则,严格审计要求,加强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指导。
二、结合实际情况,稳妥确定审计准则的修订范围和方式
本次修订将与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对应的现行33项准则全部纳入修订范围。修订过程中,借鉴国际审计准则的项目构成对这33项准则进行了重组,重组后的准则项目是37个,实现与国际审计准则的一一对应。此外,本次修订还包括我国特有的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准则。因此本次修订的审计准则共38项。现行准则体系中的其他准则项目本次暂不修订。
本次修订有两方面的主要变化:一是对15项准则的内容进行实质性修订,并制定1项新的准则;二是对全部准则按照新体例进行改写。修订后的准则大部分由以下5部分构成:(1)“总则”,包括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规范内容、本准则与其他准则的关系等。(2) “定义”(部分准则没有这一章),解释准则中包含的术语。(3)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明确界定注册会计师执行该准则应实现的目标。(4)“要求”,规定注册会计师为实现准则目标应遵守的要求。(5) “附则”,说明准则的施行日期。
此外,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执行审计准则,针对每项审计准则制定了相应的应用指南。虽然应用指南并不构成对注册会计师的要求,但却是恰当理解和运用准则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计划与准则一并执行。
三、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推进审计准则修订进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近年来一直密切跟踪国际审计准则的发展变化,先后就《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完成明晰项目》、《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发表声明认可明晰项目成果》、《欧盟委员会就采用国际审计准则公开征求意见》等组织编译研究。在此基础上,2009年一季度,制定审计准则修订工作方案,并研究确定修订的体例和模版。2009年二、三季度,先后开展了国际审计准则翻译、审计准则修订初稿起草,以及项目论证和审议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活动中,中注协全面查找和梳理了事务所在执业质量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快了准则修订进程,根据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对准则修订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分4批陆续发布了38项准则修订的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目前收到的反馈意见来看,各方对正在进行的审计准则修订工作表示肯定和支持,认为征求意见稿总体质量较高,结构清晰、逻辑严谨、要求明确,更加突出原则导向的理念。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结合整改落实阶段的工作,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后的审计准则将于2010年6月正式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