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专题回放>贯彻国办56号文件>媒体报道

《中国会计报》:中小事务所非审计业务拓展探讨

2010-01-15 12:15

 

浙江慈溪永敬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黄春龙

 

    慈溪永敬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度预计实现总收入3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1200万元,非审计业务2300万元。非审计业务已经成为了事务所发展新的增长点,非审计业务已占总收入的66%强,而且还会持续增长。

  

  业务创新之路

  事务所的发展不能墨守成规,我们应该在原有传统而成熟产品的基础上,拓展一些新的服务品种,尤其是我们这些没有上市资格的中小事务所。

  2004年开始,慈溪永敬积极参与了应诉反倾销项目。2005年,事务所开始做境外离岸业务与代理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20个国家的公司注册、年检与税务申报以及境外公司商标注册代理。这个项目需求,主要是客户想在境外注册成立公司,这里面存在三个方面的客户需求,其一是想做离岸业务;其二是想在境外设立销售窗口;其三是客户想做返程投资。

  2006年开始,我们又做起公司并购业务和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时的并购顾问。我们主要做的是境外公司并购境内公司时的项目顾问,或做收购方的顾问,或做被收购方的顾问,我们可以参与其全程谈判与收购整体策划。这种项目少,但是项目收费很高,这里有两个收费,一个是基本费,另一个是提成费。

  2007年,我们与境内外机构合作做私募股权融资,也做加拿大、新加坡、澳大利亚的投资移民对接。私募股权融资(PE)一般是拟上市公司在项目推进中,为降低财务风险以释放部分股权为代价的融资方式。

  我们会根据客户的要求与条件通过合作机构发布到风投公司,之后进行全程跟踪,一直到融资成功。收费一般在融资额的4-5%。

  2008年,我们瞄准客户需求,推出了财务总监外包业务的试点工作。我们设计的财务总监外包业务的模式,其实是公司将财务监督体系、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成本控制与执行、财务人员和仓储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与培训全部外包给我们永敬会计师事务所整个团队。我们的财务总监业务已经将个人能力延伸到了团队综合能力。公司无论遇到财务、会计、内控、收购、兼并、投资、重组都有我们事务所的能力保证。财务总监外包服务不但让公司得到了全程服务的财务总监,又可以获得高素质的财务专家团队服务。

  2009年,我们在自身不断创新的同时,吸收商标代理公司与工商代理公司,开始进入政府绩效评价项目。2010年我们还准备拓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资格、内部审计外包业务、与软件公司合作,做ERP二次开发项目。

  

  非审计业务拓展体会

  多合作。我们要不断开发客户需要的产品,客户需要的就是我们明天要做的,事务所没有能力我们要创造能力,与别人合作,可以让你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目的地。事务所的成功一方面来自于自己的努力与创新,更重要的一方面还有与别人的合作。合作可以让事务所的缺陷得到解决,可以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理想的效果,从而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我们有很多的松散型项目合作机构,包括境外公司注册、私募股权融资、投资移民等等)。

  多与客户交流。通常,事务所喜欢与财务部长、财务总监交流,但是,我认为,我们应该更多地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沟通交流,因为他的想法会变成决策,他的想法会成为我们的服务的目标。

  新项目拓展要谨慎,多考虑风险与责任。第一次承接服务产品开发项目需要组合优秀的团队,先做方案,得到客户确认之后再实施。多为客户考虑风险与责任。项目成功后要多总结,因为事务所成功的每一个项目都可以获得借鉴与复制,可以延伸到其他客户。

  注重所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事务所既要培养复合型人才,也要根据事务所非审计业务发展方向引进专业人才。特别是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类的必须导入专业人才,以此带动培养整个团队的业务综合能力。

  

  对中小事务所新业务拓展的意见与建议

  中小事务所在成长和加快发展过程中,要想做强、做大、做好、做久,我们有几点建议。

  一是不断提高自身团队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自己的资源优势。事务所要加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满足市场多元化发展的需求,尤其是像我们这些中小事务所,应根据事务所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特长以及事务所人员规模,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发展方向、经营模式、目标定位和事务所愿景。

  二是树立创新意识,创造新的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其所需的全方位服务。事务所的服务是智力服务,事务所也只有创新,才能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只有创新才能使事务所具有个性和特色。对我们中小事务所来说,与大所竞争同类业务,永远会处于不利地位。只有个性化服务,才能打破垄断,开创服务新天地。

  三是要敏感观察客户的需要,预见到客户在每一个阶段的不同需求,以及此等需要的扩展性。每一个事务所的发展都有自己的定位与业务拓展模式,没有一个可以完全复制的经验。

 

                                          

                      (《中国会计报》,2010年1月8日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