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报》:发挥注协协调优势拓展行业新型业务
2010-01-15 12:11
—— 深圳注协为会员拓展业务的主要做法与体会
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周树藩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等“三大战略”后,深圳注协在市财政委员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为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新兴业务市场,特别是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如企业代理服务、海关稽查服务、政府性资金(基金)的绩效审计、医疗单位、学校的财务审计等方面,都取得了很明显成效,行业的业务收入从2005年的6亿元发展到2008年的15亿元。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服务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10%以上。
企业秘书服务的“他山之石”
从行业角度看,事务所承办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发端于香港的公司秘书服务。早在1998年,深圳市就有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在提供这项服务。如当时的深圳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他们在与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交流时,发现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论是”四大”、还是其他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几乎每家门口都有一个公司铭牌,多的有上千家公司,少的也有几百家,这就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公司秘书服务的企业名录。每家公司,每年大约支付3万-5万元的“秘书服务”费用,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此外,这些公司还会有审计、报税以及各种咨询服务等需求,这对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说,是一项很好的业务,于是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模 仿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做法,拓展公司秘书服务业务。
据了解,香港事务所公司秘书服务业务的收入一般占到业务总收入的60%,审计鉴证服务收入占40%,而承办公司秘书服务的人力,却不到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的20%。公司秘书服务内容比较庞杂。
包括,为企业代办设立公司的服务,包括工商代理注册等一系列服务;为企业提供注册地址服务;为企业提供临时办公室服务;为企业提供会议场所及会务服务;为企业提供代理董事服务;为企业提供公司秘书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收、代发邮件、客户信件、接听电话、起草公司各类文件、代表公司与客户谈判等服务。除此之外,公司的审计业务、发行股票债券、税务稽查、兼并重组等业务,也是会计事务所的业务。
深圳企业秘书服务“先行半步”
深圳注协就深圳放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登记代理服务,进行多方协调。
一是推动地方立法。深圳注协为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企业登记代理业务,其实是在与深圳市工商局协调落实《公司法》第165条关于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附带产品。经过反复磋商,2006年,在修改《深圳经济 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时,将企业秘书服务业务列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二是推动工作试点。由于我国公司登记管理制度规定,一个地址只可以登记一家公司,因此我们无法像香港一样,将公司注册地址登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场地。于是,我们和工商局协调,在放开公司秘书服务之前,先试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允许会计师事务所代办企业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事务,这就是深圳现行的做法。我们通常说,推行公司秘书服务,深圳只是走了“半步”。
三是推动管理规范。2007年10月19日,深圳市工商局正式发布《关于发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行业协会登记代理作用的办法(试行)》。从2007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工商部门将开始设立专门窗口受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提交的代理企业登记申请材料,以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法中介机构代理企业注册登记事宜。
目前,深圳市工商局系统各注册大厅均设立了专项服务窗口,专门受理经备案的“两所一会”登记代理人员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在电脑排队叫号系统中增加了“专项服务”项目,对经备案的“两所一会”登记代理人员,实行单独排队叫号。开通了网上字号查询平台,便于经备案的“两所一会”登记代理人员通过 该平台在网上对需要登记的企业名称字号进行查询。
截至目前,已有25家会计师事务所获得办理代理企业登记业务的资格,为拓展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打下了良好基础。企业登记代理业务的开放,为深圳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稳定的服务市场。我们认为,这项业务的拓展,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有利于提升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管;有利于推动自主创业、促进就业。
近期,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56号文件精神,深圳注协向市财政委员会提出建议,要在深圳市对改革公司登记制度进行先行先试,还准备在2010年“两会”期间,请深圳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两会提交相关的议案、建议。
配合海关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稽查试点
深圳海关引入会计师事务所的参与稽查业务,主要集中在企业信用验证方面:海关受理企业递交的AA类管理类别申请时,由企业自行聘请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公司财务、资金管理状况的专项审计,协助海关开展验证稽查。海关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决定是否授予企业AA类的信用级别。
会计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控机制”、 “贸易安全”、“物流管理”和“进出口业务资金和财务管理”这五个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由海关进行审核。
为了保证试点成功,深圳注协和深圳海关共同研究确定了参与试点事务所的基本条件:参加海关业务培训且考试合格;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参加试点的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没有不良执业记录。考虑到注册会计师对海关的政策法规不熟悉的情况,去年以来,深圳注协和深圳海关还联合举办了4期海关业务培训班和讲座,请有关方面的专家讲解海关的稽查条例和其他政策、法规。深圳注协与海关还引入“深圳市诚信联盟协会”作为合作的第三方,监督双方的合作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过程,三方还专门签署了试点合作协议。为了保证业务质量,深圳海关和深圳注协一起共同拟定了专项审计报告模式,供参与试点会计师事务所使用。
2009年,深圳注协和深圳海关稽查处一起,共同制定了选聘参与试点会计师事务所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分。基于协会对事务所情况熟悉,主要负责对事务所内部管理、诚信建设等方面的软性指标进行量化评分,深圳海关则对事务所的规模、参与试点业务的人员安排、报送的材料质量等进行评价打分。评分结果由协会进行公示,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中国会计报》,201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