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资格课程(QP)奖学金项目安排
2011-03-16 08:53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以下简称香港公会)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于2007年10月29日签署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项目备忘录”,香港公会将向参加2011年度QP考试的中注协会员发放奖学金,共5个名额。符合条件的中注协会员均可报名申请。
每人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的价值为6,700港元,形式为免除报读专业资格课程的相关费用,包括学生初次注册费、一年的学生会员年费、单元D(税务)和期终考试的费用。免除费用的有效期为两年。
香港公会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并商中注协提名后,再交由香港公会与中注协QP奖学金评选小组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具备优秀品质;
(2) 持有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
(3) 已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获得优异成绩;
(4) 已符合香港公会规定报读专业资格课程的英语能力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中注协会员,可填写“香港会计师公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并于2011年5月6日前将该提名表通过传真或电邮(email)的方式发往香港公会北京办事处。
香港会计师公会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香港法律第 50 章)于 1973 年 1 月 1 日成立,是香港唯一的法定专业会计师注册组织,专责培训、发展及监管本港的会计专业。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QP)是在香港晋身为执业会计师(即内地的注册会计师)的最直接途径。
根据《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读QP时,可以豁免A单元「财务汇报」、B单元「企业财务」和C单元「业务鉴证」三个科目。
根据"扩大范围协议" ,于协议签署之日 (即2008年7月29日)及之前考核合格并经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的人员,在报读QP时,同样可以豁免A单元「财务汇报」、B单元「企业财务」和C单元「业务鉴证」三个科目。
香港会计师公会北京办事处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16
邮编:100031
电话:010 66411488; 传真:010 66411487;电邮:liam@hkicpa.org.hk
联系人:李连庆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