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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互免问题介绍

2005-08-15 05:02

为促进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合作与发展,2005年5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近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为加大该协议涉及内容的宣传力度,拟分别就协议内容、内地与香港考试概况、考生入会及执业资格要求和相关问题解答做一些介绍。

附件:
       1.
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实施协议
       2.
内地与香港注册会计师考试介绍
       3.
内地与香港会员及非执业会员条件
       4.
内地与香港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常见问题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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