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协发布指引 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的审计业务作出规范
2018-12-29 01:58
2018年12月17日,中注协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的审计业务进行规范。该指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注册会计师开展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工作,是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重要一环,有利于促进科研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2017年3月3日,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其中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科研项目财务审计操作指引,明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根据科研项目财务审计工作实际,中注协随即启动了指引的起草工作,并于2017年12月4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5月两院院士大会精神和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精神,中注协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就指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优化修改和论证,完成了指引的制定工作。
指引以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和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以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的需求为导向,在审计准则的总体框架下,按照风险导向审计思路,着重突出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工作的特殊要求,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工作的承接、制定审计计划、风险评估、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形成审计结论和出具审计报告等各个环节作出了规范,为注册会计师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指导。指引体现了积极服务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的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该项业务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