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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另行组织一次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

2021-09-01 15:39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于827日至29日举办,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延期考试。根据财政部考办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财考〔20147号)相关规定,我们将为延期考试的地区另行组织一次考试。为统筹做好相关地区疫情防控与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就另行统一组织一次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业阶段考试:

2021919(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1920日(星期一)

08:30-11:00     审计

08:30-11:00     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1921日(星期二)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1921日(星期二)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其他事项

(一)参考对象为延考地区已报名成功的考生。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如无法参加另行统一组织的考试,请于202192日至7日(每天8:00-20:00)登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选择退费,具体退费流程请关注当地省级注协官网发布的公告。退费考生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参加另行统一组织的考试的考生,请于2021910日至18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并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认真备考。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9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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