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报道>要闻

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八期)

2021-04-22 16:40

2021422日,中注协发布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八期),全文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报告总体情况

2021415-421日,38家事务所共为63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主板253家,深市主板200家,创业板131家,科创板48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629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5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家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截至2021421日,42家事务所共为215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沪市主板901家,深市主板731家,创业板386家,科创板141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2147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2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家被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10家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2021415-421日,36家事务所共为45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沪市主板239家,深市主板140家,创业板57家,科创板23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459家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7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截至2021421日,41家事务所共为1655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其中,沪市主板869家,深市主板549家,创业板171家,科创板66家。从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看,1653家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17家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2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四环生物。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附注十三、21)所述“2021320日,江苏晨薇收到山东省中船发的《函》,根据《函》,山东省中船因山东昌乐九龙湖新农村社区综合开发工程项目终止,该项目无法继续推进,建议双方解除201511月签订的协议,并对公司按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支付”,附注十三22)所述“20214月,公司在与徐州中船对接中,被告知原协议约定的项目因政府投资方案调整不能正常履行而要终止协议”。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精功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精功科技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公司)由于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造成债券等不能按期兑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精功集团公司于20199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公司所持精功科技公司全部141,809,800股股份(占精功科技公司总股本的31.16%)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审计报告日,精功集团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所持精功科技公司股份尚未解冻,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盛路通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贵公司于2014125日以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购买罗剑平、郭依勤等人持有的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100%股权,交易对价共计人民币48,000万元。于2020518日向郭依勤、罗剑平出售贵公司持有的合正电子100%股权、贵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及贵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交易对价共计人民币48,000万元。交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丹化科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六、7]描述了丹化科技公司子企业参与投资的内蒙古伊霖化工有限公司及内蒙古伊霖巨鹏新能源有限公司于项目终止后发生的资金收付情况。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会稽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强调事项】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16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出具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ST柳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2020年度贵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13,030.88万元,2020年度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用为12,162.10万元,若扣除该项支付职工安置费的影响贵公司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868.78万元。

贵公司上年度处置了除鹿寨分公司以外的其他经营性资产,贵公司经营范围大幅缩小,产品产销量大幅减少,报告期内,贵公司经营性资产仅为鹿寨分公司资产,鹿寨分公司主营双氧水的生产和销售,年设计生产能力为27.5%双氧水10万吨,资产和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弱。

上述两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ST瑞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所述,奥瑞德2020年发生净亏损684,343,494.57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630,657.85元。如财务报表附注“2.2持续经营”所述,奥瑞德目前因资金短缺,无法偿付到期债务而涉及较多的司法诉讼,导致多项资产及银行账户被冻结。财务报表附注“15.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冻结情况”所述,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奥瑞德股份因诉讼事项被轮候冻结,且被执行司法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超过其实际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奥瑞德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出具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

北大医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20202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具体负责重整工作。2020731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及其子公司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1122日,北京一中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1430日。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三)所述,截至20201231日,北大医药公司存放于方正集团下属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2.38亿元,应收方正集团下属北京大学国际医院等关联单位款项余额为8.26亿元,为北大医疗提供融资担保金额为1亿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我们无法就方正集团重整事项是否对北大医药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大医药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ST冠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1、违规事项导致公司承担的巨额负债,余额的准确性无法确定

冠福公司2018年因控股股东(林氏家族)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名义违规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事项使得冠福公司需要承担巨额负债,该事项于2020年尚未完全解决。20201231日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列示冠福公司预计尚需承担偿付余额为140,086.52万元,上年末该数据余额为170,509.09万元,较上期下降30,422.57万元,主要原因系冠福公司通过和解支付的方式降低了偿付余额,详细情况见附注十一(2)。因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冠福公司未能按照和解协议的时间支付部分和解款项,可能导致债权人解除原有的和解协议约定,另外其他未解决事项也因诉讼或仲裁的结果、是否存在其他尚未主张权利的债权以及冠福公司实际需要承担的债务金额在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及实际执行前均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冠福公司本年末上述余额的准确性。详细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对外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需承担的负债余额为31,985.18万元;

2)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未履行公司正常审批程序提供的对外担保,预计需承担担保责任余额为46,772.27万元;

3)控股股东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对外借款预计需承担借款责任余额为61,329.07万元。

2、对林氏家族债权可收回性无法判断

冠福公司20201231日财务报表中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应收控股股东(林氏家族)128,373.09万元,上年末该数据余额为140,997.09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2,624.00万元,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诉讼因与冠福公司达成和解以至于减少了需要向控股股东追偿的金额,冠福公司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仍保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控股股东违规以冠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为其提供担保以及冠福公司正常为控股股东提供的担保预计共需承担担保责任(预计负债)余额为67,058.03万元,上年末余额为77,131.28万元,较上年末下降10,073.25万元,冠福公司在本年履行部分担保责任后未能完全从控股股东处获得任何追偿,对尚未偿付的担保事项计提利息并将预计负债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本年冠福公司仍无法提供充分依据证明对林氏家族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继续计提尚未偿付担保事项的利息并计入营业外支出这两项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对林氏家族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因冠福公司履行担保责任而对林氏家族行使追偿权的可收回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冠福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科融环境。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内容如下: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和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六)所述,蓝天环保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环保”)系科融环境原下属控股子公司,20194月,科融环境处置了其持有的蓝天环保全部股权。截止20201231日,科融环境应收蓝天环保经营性借款本金、利息及货款余额为7,817.03万元,科融环境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该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3,709.28万元。对于上述应收款项,我们实施了检查还款承诺资料、检查最近还款记录与记账凭证及银行单据、寄发询证函、审计人员现场实地访谈等审计程序。但由于截止本报告日蓝天环保仍有大量的买卖合同纠纷等影响公司经营的若干诉讼事项,其往来款项能否按照双方约定计划如期偿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取得科融环境确定该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合理性的支持资料,无法确定上述预期信用损失的调整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融环境,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五、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总体情况

截至2021421日,共有35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405(详见附表5)。后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7家,前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73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295家。对于变更原因,有147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审计需要;有73家表示,是因前任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年限较长或聘期届满;有50家表示,是因根据规定需要轮换;有36家表示,是因上市公司根据集团、控股股东要求更换审计机构。

截至2021421日,共有32家事务所向中注协报备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信息,涉及上市公司245(详见附表6)。后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38家,前任事务所尚未报备变更信息的有70家,前后任事务所均已报备变更信息的有137家。

附表:

1.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4月21日)

2.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1年4月21日)

3.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4月21日)

4.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汇总表(截至2021年4月21日)

5.上市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4月21日)

6.上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明细表(截至2021年4月21日)

网站管理:中注协党委办公室(综合部)技术支持:中注协信息技术部电子邮箱:webmaster@cicpa.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邮编:100039电话:010-88250000
版权声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京ICP备05032222-1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