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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六号)

2012-12-19 02:02

 

2012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扎实推进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工作创新,圆满完成了2012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及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概况

20126月至7月,中注协共组织99名检查人员,对立信、普华永道中天、天职国际、京都天华、中审亚太、北京兴华、中勤万信、华寅五洲等8家证券所进行了检查,共涉及分所24家,抽查审计业务报告109份(其中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2份,IPO审计报告4份,非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3份)。在继续加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公众利益实体审计项目检查的同时,首次对证券所的国际业务和内控审计业务实施检查。此外,对要求整改的2家证券所实施了执业质量复查。

2012年证券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坚持“五个并重”的总体要求,以证券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运行情况和业务项目质量为主要内容,以治理证券所不正当低价竞争为重点,以落实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为保障,通过深化系统风险检查理念与思路,完善系统风险检查程序和方法,健全“一竿子到底”的执业质量检查统一培训模式,切实强化现场检查的过程控制,以及聘请访问研究员跟踪、辅导检查工作关键环节等举措,全力维护检查工作的独立、权威、客观与公正,全力推进检查思路和检查标准的统一,形成了中注协牵头、检查组实施、行业专家指导、证券所配合、地方协会支持的一体化检查工作格局,有效地提升了检查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二、检查结果

2012年的检查结果表明,与以往年度相比,被检查证券所的系统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质量控制环境明显改善,整体执业质量明显提高。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证券所仍需进一步健全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推进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个别所存在合伙人机制不健全、重要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以及关键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不适当等问题,部分高风险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还需改进。

2012年证券所复查情况表明,被要求整改的证券所已认真落实中注协整改要求,在完善质量控制制度和提升项目质量方面积极努力,已着手研究解决涉及一体化管理、合伙人机制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

三、惩戒情况

基于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和申诉与维权委员会相继作出惩戒决定和申诉审议决定,给予以下证券所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

(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检查发现,中勤万信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在总分所一体化管理、合伙人机制等方面存在重要缺陷;抽查的多数业务项目,在审计程序的实施、审计证据的获取以及审计结论的形成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缺陷与不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中勤万信事务所通报批评,给予中勤万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王晓清、李光初通报批评,给予中勤万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张国华、张丽宾训诫。

(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注册会计师

检查发现,中审亚太事务所个别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始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勤勉尽责,在审计程序实施方面存在缺陷与不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中审亚太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杨彦东、王忠保、李敏、安平训诫。

四、后续帮扶

执业质量检查的目的在于“帮助、教育、督促、提高”。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帮扶教育活动,有利于巩固和扩大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成果,有助于事务所增强系统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提升执业质量。中注协将着力建立健全以专题回访、限期整改和定期复查等为主要手段的后续帮扶教育机制。一方面,立足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被检查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或改进建议书,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另一方面,通过检查回访、专题研讨、分类培训、书面沟通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帮助广大事务所提高认识、找准问题、整改落实,推动事务所不断提升执业质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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